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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律师法》第2条的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根据《律师法》第5条的规定,律师执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取得律师资格;二是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是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专业人员,并不是凡帮人打官司的人都是律师。比如基层法律工作者、公民代理人都不是律师。如果他们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是“黑律师”,要受国家法律的处罚和制裁。 根据《律师法》第6条和第7条的规定,取得律师资格有两种途径: 一是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确有困难的地方,经经特许,在一定期限内,学历条件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二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现在从事律师工作,必须先辞去原有公职,不允许律师从事其它赢利性工作。只有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才能从事兼职律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