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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某中级法院集体提前下班 自称“国际惯例”           ★★★ 【字体:
陕西某中级法院集体提前下班 自称“国际惯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光明网—新京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17
 据新华社西安8月12日电(记者段博储国强)尽管规定下午6点才能下班,但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午5点半就“集体早退”,给前来办事的群众带来诸多不便。而这家法院政治部一位干部对此的解释竟是“为了和‘国际惯例’接轨!”

  8日下午5点35分,记者赶到渭南市中院联系一项紧急采访。 到了法院却发现楼下
停车场已经空空荡荡,大楼内值班门卫告诉记者:“现在楼上已经没人,都坐大巴车回家了”,“我们这儿就是5点30分下班。”

  根据陕西省政府规定,从7月1日起下午上班时间是3点到6点。

  8月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这里。面对询问,该院宣教处处长骆元平说:“我们绝对不是5点半下班,法院大巴5点40分才发车。”记者追问:“就算5点40分下班,那也是早退呀?”他说:“这是国际惯例!”

  8月10日下午,记者第三次来渭南市中院。5点39分,班车上了最后一个人,然后启动。7分钟后,班车到达家属区。当记者返回法院办公楼时,一位农民手拿一叠材料在楼里找人,得知法官都回家后无奈离去。

光明网—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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